水土保持方案
水土保持方案属于生产建设项目法定技术文件,针对工程扰动地表、挖填土石方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,配套落实预防、治理、监测整套防护措施,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审批手续,未取得批复不得开工,执行依据为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》(水利部令第 53 号)。
方案类型划分
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:征占地面积大于等于 5 公顷,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等于 5 万立方米的项目。
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:征占地面积 0.5‑5 公顷,或者挖填土石方 1000‑5 万立方米,实行承诺制管理。
无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:征占地面积小于 0.5 公顷,同时挖填土石方小于 1000 立方米,但是施工现场依旧需要落实水土保持防护措施。
适用范围包含山区、丘陵区、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划定的水土流失易发区域;项目完成审批、核准或者备案,存在地表扰动、土石方开挖回填作业,均需要对照判断编制要求。
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主要内容
项目概况,写明项目建设规模、用地情况、土石方平衡、弃渣场设置、施工工期、地表扰动范围。
项目区域概况,梳理场地地形地貌、土壤条件、降雨特征、植被现状、原有水土流失情况、所在区域防治划分等级。
水土保持分析评价,对项目选址选线、土石方调配、弃渣场点位、施工工艺开展水土保持合理性分析研判。
水土流失预测,核算扰动土地面积,测算新增水土流失量,识别侵蚀重点部位,评估水土流失带来的风险危害。
防治分区与防治目标,划分水土保持防治分区,明确扰动土地整治率、水土流失总治理度、林草植被恢复率、林草覆盖率等管控指标。
水土保持措施体系
工程措施:截排水系统、挡土墙、边坡防护、沉砂池、拦渣坝等硬质防护工程。
植物措施:场地绿化、播撒草籽、土地复垦等植被恢复手段。
临时措施:防尘覆盖、临时排水沟、临时拦挡设施,是施工阶段管控水土流失的关键。
水土保持监测方案,确定监测点位布设、监测周期、监测内容以及监测实施方式。
水土保持投资,包含工程措施费用、植物措施费用、临时措施费用、监测费用、其他独立费用以及水土保持补偿费。
结论与建议,从水土保持角度判定项目建设可行性,提出工程优化调整建议。
办理全流程
收集项目立项文件、总平面图纸、地质资料、土石方相关资料,开展现场实地踏勘;方案编制可自行完成,也可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,无强制资质要求,具备对应技术能力即可。
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报告表。
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办理材料,包含审批申请文件、盖章版方案纸质文件以及 PDF 电子版本。
报告书办理流程:部门受理,组织专家技术评审,文本修改完善,核发行政许可批复。
报告表办理流程:执行承诺制,经过专家审查、对外公示之后完成许可办理。
取得批复后方可动工建设,批复有效期限 3 年,超过期限未开工,需要重新开展审核。
项目施工全过程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,同步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。
工程完工之后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,将验收相关材料报送水利主管部门完成报备。
关键注意事项
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,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运行使用。
发生重大变更情形,项目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、扰动范围、土石方量、弃渣场设置出现重大调整,需要修订或者补充水土保持方案,重新提交报批;新增弃渣场必须提前办理变更手续。
水土保持补偿费,按照项目占地面积向税务部门缴纳,部分公益类项目可依据政策申请减免。
法律风险提示,未批先建会被责令停工并予以处罚,会直接影响项目后续整体竣工验收。
本地实操要点
审批层级,普通中小型备案项目由区县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审批;重大项目上报市级或者省级主管部门。
产业园区、开发区可以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,园区内部入驻企业可以简化水土保持编报要求。